2025 年 2 月 21 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金管局”)正式发布证券市场检讨小组(“检讨小组”)提出的首套股市提振措施。该套措施针对新加坡公开股票市场流动性低、IPO规模萎靡及投资者参与度有限等结构性难题,在延续现有政策框架基础上,通过为期数月的行业磋商形成系统性解决方案。首轮改革方案构建”需求侧-供给侧-监管侧”三位一体政策框架,重点涵盖:
- 需求端: 增强投资者兴趣与市场流动性的专项措施;
- 供应端: 提升优质企业上市吸引力的激励政策;
- 监管措施: 推动上市监管机制向信息披露导向转型,强化投资者信心保障。
作为监管框架改革的重要环节,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新交所监管公司”)和金管局将于 2025 年年中就相关监管措施发布咨询文件。本动态简要介绍第一套措施。第二套措施预计将于 2025 年底完成。
需求端:增强投资者兴趣的专项措施
需求端措施旨在提升市场流动性、强化本地基金管理与证券研究生态系统。
- 设立50亿新元证券市场发展基金(Equity Market Development Programme, EQDP)
该基金将重点支持本地资管能力建设,遴选具备新加坡股票投资专长的基金管理人开展战略合作。根据 EQDP,金管局将与与符合资质要求的选定基金经理开展合作投资,这些基金经理需具备执行高度聚焦新加坡股票投资策略的能力。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入选基金经理须完成充分筹备工作,以推动其在新加坡的活动和就业增长。金管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经理和投资策略进行评估,合格策略包括:专注于新加坡股票投资的独立策略;或作为区域/主题投资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配置大量新加坡股票的策略。投资范围需广泛覆盖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局限于指数成分股。基金经理应通过主动管理确保策略商业可行性,并积极吸引机构投资者、家族办公室及其他私人实体参与投资。
- 对专注新加坡上市股票的基金经理实行税收优惠措施
该项措施由总理在2025年财政预算案中正式提出,对专注投资新加坡上市股票的基金经理实施免税待遇。具体条款包括:针对基金管理及投资咨询业务中产生的合格收入(需满足基金资产规模30%以上配置于新加坡上市股票),在符合专业人员配置与资产管理规模最低门槛的前提下,予以所得税豁免。此政策与EQDP形成协同效应,您可点击此处阅读我们的法律动态,符合资质的基金经理可联系金管局提交申请。
- 收紧全球投资者计划(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GIP)投资范围,支持更多资金流入新加坡上市股票市场
现行GIP要求选择通过家族办公室进行投资的申请者设立一家单一家族办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SFO),其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 亿新元,其中至少 5000 万新元必需配置于合格资产(含新交所上市股票/信托、合格债券、新加坡基金及非上市企业)。新政实施后,对于新的 GIP 家族办公室申请者,合格投资类别将限定为新交所上市股票,其他类别资产不再计入5000万新元配置要求。
- 升级资本市场津贴计划(Grant for Equity Market Singapore,GEMS)覆盖维度
扩展计划适用范围至上市前企业研究,重点加强对中小市值企业的研究支持。该措施将津贴范围扩大到对上市前公司的研究,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上市前公司的认知,为后续IPO阶段的投资者需求与合理定价提供支撑。此外,扩大符合条件的传播渠道和公布的研究报告的形式,例如,可通过社交媒体渠道传播研究成果。金管局和新交所所将在 2025 年年中前后公布更多实施细则。
供应端:打造优质企业上市高地的措施
供应端措施旨在通过提高新加坡对优质新上市公司的吸引力,进而激活股票市场活力。检讨小组建议方案着力引导新加坡开展业务的企业及资管机构优先选择本土证券市场开展融资活动。
- 吸引新公司和新基金经理在新加坡上市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总理在2025年财政预算案中正式提出):
- 在新加坡完成首次上市(第一上市)的税务居民公司及注册商业信托,可享受20%企业所得税减免;选择第二上市的企业适用10%减免。该政策与现有GEMS上市津贴协同,有效降低企业上市成本;
在新交所主板首次上市并维持至少五年的基金经理,其合格收入适用5%优惠税率(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适用条件包括:第一,基金经理或其控股公司应在新加坡交易所第一上市,连续五年将部分利润作为股息进行分红;第二,满足专业人员数量和资产管理规模的最低要求。该计划的有效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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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企业全周期融资生态。政府将继续检讨和加强对本地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强化有潜力企业的上市通道建设。2025年财政预算案明确由贸工部与新加坡企业发展局联合推出新投资计划,您可点击此处阅读我们的法律动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监管端: 推动上市监管机制向信息披露导向转型,强化投资者信心保障
检讨小组还建议采取建议采取企业友好型监管导向,通过修订修改法定要求及新交所的上市规则,构建既便利企业又保护投资者的制度框架。这些监管措施明确新加坡果断地转向以信息披露基础的上市监管机制。在坚持健全的国际标准的同时,新加坡的上市流程将更加高效和精简,对标全球领先金融中心水平。监管监管重心将向上市培育与信息披露倾斜,并将坚持高标准的公司治理和强有力的执法。此外,要求关键的市场生态系统参与者 – 例如保荐人、审计机构、研究分析师必须切实履职,以便投资者能够依据充分和可靠的信息披露来做出投资选择。金管局和新交所监管公司将在 2025 年中之前就这些拟议措施进行公众咨询,然后实施最终的措施。
评估小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 将上市适宜性和招股说明书披露审查职能整合到新交所监管公司
此项改革将使潜在发行人获得更明确的上市流程与时间表,实现单一监管对接窗口。新交所监管公司将进一步研究配套的问责、治理、激励措施和资源配置,在实现其监管目标的同时保持有利于企业的流程。金管局将继续对违反《2001 年证券和期货法》(SFA)的行为进行执法,并监督新交所的表现,以确保市场公平、有序和透明。金管局和新交所监管公司正就实施方案细则进行磋商,计划适时启动公开征询程序。
- 简化新交所监管公司的择优上市标准,减少在批准新上市申请时基于资格内容进行的判断范围
简化新交所现行”定量+定性”双轨审核标准,压缩主观裁量空间。监管重点将从规范发行人上市前风险处置(如利益冲突管理),转向确保重大信息披露充分性,使投资者能基于完整信息自主决策。
- 精简招股说明书要求和上市流程
招股说明书披露要求将系统性简化(涵盖财务信息、关联方交易及利益冲突等核心模块),在维持国际标准合规性的前提下保留关键披露要素,重点突出对投资者决策最具实质性的信息。针对第二上市申请人,金管局将推动招股书要求与与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 IOSCO)标准深度接轨,允许采用本土市场发行文件进行新交所上市,仅需最低限度调整即可实现两地披露兼容,特别适用于含新加坡融资条款的第二上市项目。
此外,检讨小组支持实施以下三项配套效率提升措施,以促进高效的上市流程,缩短上市时间,并为发行人在启动IPO之前吸引投资者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 明确审核时效承诺:金管局和新交所监管公司将承诺在正常情况下在六到八周内完成审查过程。
- 整合申请材料:新交所监管公司将把两部分上市准入文件整合为一份申请文件,以压缩审核阶段,同时仍保留发行人逐案按顺序(即分两部分提交)提交 IPO 申请的灵活性。
- 前置投资者沟通:金管局打算允许发行人在 IPO 流程中更早地与潜在投资者接触,这将支持他们的簿记建档并最大限度地提高 IPO 成功的机会。为此,金管局将审查现有的监管限制,以明确发行人何时能够向散户、合格和机构投资者披露信息。
- 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上市后问询、警告和交易暂停方法,在保障市场秩序前提下减少非必要流动性冲击。实施精准化上市后监管将使新交所监管公司能够在促进市场纪律和实现投资者保护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具体包括:
- 新交所监管公司对上市公司上市后义务管理的调整:
- 精细化披露问询:在行使向上市公司发出公开问询的自由裁量权时,新交所监管公司将仅对重大影响事项启动公开问询,强化问询内容与投资者决策相关性。
- 取消财务“观察名单”:新交所监管公司将就取消财务“观察名单”的提议进行公众咨询,并在市场纪律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减少监管监控。新交所监管公司将确保投资者仍能获得有关发行人财务状况的适当披露,例如,发行人必须在连续三年出现税前亏损时发布公告。
- 审慎停牌标准:为尽量减少对发行人不必要的交易干扰,新交所监管公司仅对存在持续经营危机的公司实施交易暂停,例如进入正式清算程序,或董事会无法或不愿出具持续经营证明。
交易问询框架和“谨慎交易”警报框架的调整:
- 非公开问询优先:交易所监管公司将改变其默认方法,从发布公开问询改为私下向发行人指出异常交易,并提醒他们披露义务以及是否应披露任何重大信息。
- 时效性警示机制:新交所监管公司目前在检测到异常交易时部署谨慎交易警报。今后,此类谨慎交易警报将在两周后自动失效。
其他仍在研究的措施
检讨小组正持续推进第二套资本市场改革方案的制定,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行业磋商当前重点研究领域涵盖:
- 股东价值管理:制定提升上市公司的股东参与能力计划,加强对股东价值的关注;
- 交易门槛优化:调整市场结构,如最小交易单位等市场结构参数,吸引散户资金流入,增强市场流动性;
- 投资者救济机制升级:增强追索途径加强投资者保护。检讨小组将与金管局合作,探索公共执法与民事索赔衔接路径,让投资者在公共执法行动后提起民事诉讼,并建立集体诉讼支持框架;
- 交易系统效能提升:新交所将向检讨小组提交其审查交易相关事项(例如最低交易股数)的建议,以及中央存管公司 (Central Depository (Pte) Limited, CDP) 交易后托管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的建议,提高交易和交易后托管效率;及
- 跨境资本通道扩容:检讨小组还将探索与海外交易所的进一步合作,并探索拨款以分担发行存托凭证 (Depositary Receipts, DRs) 的成本,发展跨境合作伙伴关系。
点击此处访问全套措施。点击此处访问有关的信息图表。点击以下链接了解更多信息(可在金管局网站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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