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国内上市及二次发行相关的资本市场交易方面经验丰富。他还擅长为中国客户提供广泛的上市和发行服务。”
– 钱伯斯亚太
谢锦发律师在新加坡乃至亚太区域的资本市场、上市和非上市公司并购、跨境合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他经常在亚太区域各地穿梭,就广泛的课题(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城镇开发、全球重组)为客户提供咨询,同时以其法律专业经验和高度的商业敏感性(尤其是对于大型复杂交易)获得广泛赞誉。谢律师还就首次公开发行(包括房地产信托和商业信托)、私有化及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第二和两地上市为公司和投资银行提供咨询。
他被众多领先的法律名录高度推荐为顶尖律师。 值得一提的是,谢锦发律师被《钱伯斯环球》评为杰出律师,被《钱伯斯亚太》评为中国的外国专家,被《法律500 强》评为领军人物,获得《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高度评价,并被 《亚洲法律概况》评为资本市场精英律师。 他还被 《法律名人录》评为并购、资本市场 – 债务与股权、公司治理和酒店业的全球领军人物。
重要交易
企业融资
- 为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市值约为十亿八千万新元)首次公开募股和在新交所主板上市代理法律事务。
- 为傲胜国际有限公司自愿无条件现金要约收购、私有化及从新交所主板自愿退市代理法律事务。根据每股1.39新元的要约价,集团估值约为十亿三千万新元。
- 为德利国际有限公司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有限公司的自愿全面要约收购代理法律事务。对德利国际有限公司的估价为三亿二千七百六十万新元。
- 为新科电子有限公司收购挪拉股权代理法律事务
- 为Spice集团的公司重组代理法律事务
- 为C&P控股公司和CWT有限公司的剑桥工业信托(市值约为一亿四千万新元)的上市代理法律事务
- 为C&P控股公司和CWT有限公司的凯诗物流信托(市值约为四亿一千七百万新元)的上市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国高纤控股有限公司在新交所上市(市值约为三亿七千五百万新元)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国闽中食品有限公司在新交所上市(市值约为六亿五千万新元)代理法律事务
- 为C&P控股公司收购CWT有限公司价值约为四千六百万新元的控股股权代理法律事务
- 为STX泛洋的股票在韩国两地上市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化国际部分要约收购GMG环球有限公司51%、价值约为一亿新元的股权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第一股板上市公司收购中国资产和业务(包括国有资产)并将其上市代理法律事务
- 为控股股东将百嘉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私有化代理法律事务
- 为控股股东将价值约为七千万新元的中南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国投资人反向收购新加坡第二股板上市公司代理法律事务
- 为投资人认购可转换成中国控股公司上市股份的价值二千五百万美元的优先股代理法律事务
- 为投资人认购中国控股公司价值一千五百万美元的优先股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大股东脱售富园集团有限公司价值约为一千三百万新元的控股股权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代理有关中国公司及资产上市的法律事务,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 为要约人从新交所自愿退市及强制收购价值约为六千六百万新元的剩余股票代理法律事务
- 为凯发将凯发水务信托私有化代理法律事务
- 为赛得利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股票交易所上市担任新加坡法律顾问
- 为中国高纤在韩国股票交易所两地上市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银行家游艇有限公司五百二十三万八千新元的新股配售代理法律事务
- 为亚洲水务有限公司二千九百五十万美元债券违约的债务重组与和解代理法律事务
- 为GMG环球有限公司一亿新元包销可转让附加股配售代理法律事务
- 为富园集团(现名Ramba能源)以三千万新元的价格向印尼合作方脱售其控股股权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国航油一亿三千万美元的股权重组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国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就大华继显私人有限公司为印多福食品公司进行的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收购代理法律事务,估价七亿三千四百一十万新元。
- 为富通医疗保健有限公司(保荐人)和联通保健信托受托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首个包含印度保健资产的商业信托联通保健信托七亿零九百三十万新元的新交所主板上市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国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闽中”)代理印尼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印多福食品有限公司以八千九百六十七万新元的总价或每股0.915新元的价格认购闽中九千八百万股普通股事宜
- 为新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银行家游艇有限公司1对2可转让非承销附加股配售、集资1230万新元代理法律事务
- 为PT Sugih Energy Tbk对Ramba Energy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51%的有条件部分要约收购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愿全面收购中担任Pteris Global Limited的代理,Pteris Global Limited的估价为3亿2760万新元
娱乐/酒店
- 为莱佛士酒店集团在中国北京、天津和三亚设立北京莱佛士、天津莱佛士和其他酒店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嘉佩乐酒店集团在中国南京、安徽和海南的酒店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首丽斯酒店集团在中国江苏徐州、苏州和深圳的酒店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费尔蒙酒店集团在中国北京、成都、三亚、南京、太原、苏州和无锡的酒店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瑞士酒店集团在中国成都和长沙的酒店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奥克伍德亚洲在中国北京、天津、无锡、苏州、成都、广州和扬州的服务式公寓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苏州、昆明、扬州、厦门、上海、武汉、大连等地发展综合娱乐设施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在日本经营服务公寓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投资者投资中国南京水下世界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珠海发展体育场及高尔夫球场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投资者在中国收购传媒业务代理法律事务
- 为印尼投资者在中国上海收购零售业务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成都收购服务式公寓代理法律事务
- 为Patina酒店和度假村集团在新加坡的旗舰酒店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Patina酒店和度假村集团在中国辽宁省的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Patina酒店和度假村集团起草酒店协议样本代理法律事务
房地产
- 为国际财团就中国苏州70平方公里的工业城的建设、开发、管理及经营代理法律事务
- 为各类发展商在中国北京、上海、苏州、武汉及天津等地的房地产开发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在韩国收购大型办公楼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在日本投资房地产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出售和购置中国的住宅物业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投资者在中国租赁办公和商用物业代理法律事务
- 为在韩国租赁办公和商业物业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购置开发用地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租赁工业用地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上海浦西和浦东的大型内销住宅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北京和天津开发建设服务公寓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投资者在韩国购置办公楼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基金以约七亿六千万新元的价格收购中国购物中心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联合体整体收购新加坡物业代理法律事务
- 为若干房地产投资信托和公司出售和回租新加坡物业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投资者收购新加坡的工业物业代理法律事务
- 为投资者在上海开发来福士城综合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投资者收购上海物业代理法律事务
- 为首创置地有限公司以人民币五亿三千六百万元的总价收购北京住宅产业和商业设施代理法律事务
银行/债券/基金
- 为贷款人提供一亿五千万美元定期贷款便利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国上海一亿八千万美元项目融资的发起人之一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一亿美元资产证券化MTN计划的发起人之一代理法律事务
- 为投资者投资十亿美元中国零售房地产基金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在香港提供六亿港币项目融资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国借款人在中国办理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贷款便利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在韩国提供三千三百二十亿韩元的贷款代理法律事务
- 为要约人收购新加坡上市公司的融资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向韩国集团公司提供一亿五千万美元结构性融资的交易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提供一亿七千八百万元人民币循环信贷便利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提供三千万美元定期贷款便利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提供二亿元人民币定期贷款便利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在上海提供三千八百万美元项目融资代理法律事务
- 为借款人办理九千万美元定期贷款便利代理法律事务
- 为借款人办理三千万美元双货币贷款便利代理法律事务
- 为借款人在中国办理五千一百万美元定期贷款便利和二亿八千万元人民币贷款便利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在上海提供二千万美元和一千万元人民币循环信贷便利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在上海进行二千五百万美元贷款便利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在上海提供三千万美元最终购买融资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在上海进行二千五百万美元贷款重组代理法律事务
- 为贷款人在香港提供五千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代理法律事务
- 为融资人提供一亿新元的应收款融资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上海五千万美元贷款的发起人之一代理法律事务
- 为韩国五亿五千万日元债券的发行人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借款人办理一亿美元次级债贷款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在韩国的资产担保证券化组构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方就泰国机构提供贷款和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为投资者认购台湾上市公司发行的一千五百万美元上市欧元可转换债券代理法律事务
- 为投资者认购台湾上市公司发行的二千五百万美元上市欧元可转换债券代理法律事务
- 为发起人设立六亿美元房地产基金代理法律事务
- 为安排人安排发行新加坡上市公司六千万美元可转换债券代理法律事务
- 为印尼借款人办理六千五百万美元棕榈油投资的结构性融资代理法律事务
- 为投资者的二千五百万美元的台湾公司可转换债券投资代理法律事务
- 为中国动物保健有限公司发行四千万美元可转换债券代理法律事务
- 为首创置业有限公司人民币20亿元担保债券担任新加坡法律顾问
- 为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2亿美元优先级债券发行担任代理
基础设施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河南和福州收购污水处理厂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投资者投资中国青远发电厂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广西高速公路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投资者在中国苏州开发成片土地、发展高速公路及桥梁代理法律事务
- 为机场经营者管理中国的航空货运中心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投资者在中国上海发展仓储设施代理法律事务
- 为凯发向日本某大国际工程公司脱售部分中国污水处理资产代理法律事务
- 为扬子江以一亿五千五百万美元的价格收购PPL控股(间接拥有PPL船厂)代理法律事务
- 为机场经营者以约三亿七千五百万美元的价格脱售中国境内机场物流设施权益代理法律事务
- 为港口集团以三亿四千万新元的价格收购中国港口代理法律事务
科技/电信
- 为风险投资基金和科技公司在中国投资与互联网有关的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为新加坡投资者在中国北京投资与互联网有关的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美国公司拟在中国使用的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和质量保证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技术转让和使用许可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电信业务提供法律意见
制造业
- 为挪威工业集团收购中国日照生产藻酸钠、甘露醇及碘的工厂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大型石油公司在中国上海设立石化厂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买卖在中国深圳和无锡的制造厂代理法律事务
- 为日本投资者在中国苏州设立电子厂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上市公司收购台湾机床厂代理法律事务
- 为马来西亚投资者投资中国成都的棕榈油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 为瑞士投资者在中国山东设立肉类加工厂代理法律事务
- 为新加坡投资者在中国厦门开展海水养殖代理法律事务
- 为挪威投资者收购中国无锡铝业厂代理法律事务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广州开办面包店代理法律事务
- 为政联公司在中国吉林省设立合资公司经营养猪场提供法律意见
贸易
- 为外国制造商在中国经销产品和服务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销售方向中国实体出售大型设备及机械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进行特许经营及代理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融资方在中国进行保理及贸易应收款融资提供法律意见
航空
- 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民营航空公司的投资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飞机维修厂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中国航空事故中的外国受害者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大型飞机维修公司在新加坡开展多个起落架及发动机合作项目代理法律事务
其他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进行仲裁及解决合资合作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教育事业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出售股票和物业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就中国的税务和人员聘用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就中国境内的若干合资合作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催讨债务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在印尼的EPC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EPC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为新交所某上市公司就有关公司会计差异和交易暂停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会员资格/董事职务
- 凯德雅诗阁信托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雅诗阁公寓信托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凯德雅诗阁商业信托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原名为雅诗阁商业信托管理私人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R&T公司服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
- 华社自主理事会董事
- 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华文教研中心董事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基金董事兼公司秘书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资产信托局董事兼公司秘书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席
- 通商中国未来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
- 通商中国东进委员会联席主席
- 孙中山南洋纪念馆有限公司公司秘书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成员
- 德明政府中学咨询委员会委员
-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法律顾问
- 新加坡中国商会法律顾问
- 中资企业新加坡协会法律顾问
- 美国商会会员
出版物
- “中国的企业管理”,刊登于新加坡交易所出版的Pulse
- “新外国投资指南”,刊登于新加坡法律学会出版的Law Gazette
- “中国公司在新加坡上市”,刊登于台湾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出版物”创业投资”
- “中国公司上市-法律和审慎调查有关问题”,刊登于新加坡交易所出版的Pulse
- “如何搭乘中国经济顺风车”,刊登于新加坡法律学会出版的InterSe
- “中国加入世贸-法律变更及商业机遇”,刊登于立杰事务所出版的Lawlines
- “中国新合同法和建筑法述评”,刊登于立杰事务所出版的Lawlines
- “在中国进行风险投资”,刊登于立杰事务所出版的Lawlines
- “吸引国际人才来华”,刊登于立杰事务所出版的Lawlines
- “韩国董事的义务与责任”,刊登于立杰事务所出版的Lawlines
- “抓住亚洲新兴市场的机遇:两地上市和二次上市”,刊登于公司法律顾问协会网站
- “构成洗钱上游犯罪的严重涉税罪行”,刊登于Lexology
-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法2012-不要致电登记处和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刊登于Lexology
- “新加坡-公司条例草案(修订)2013的公共咨询”,刊登于Lexology
- “中国-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刊登于Lexology
- “多元化的董事会如何提升股东价值”,新加坡董事公会“公司治理:从形式到价值创造会议2013”的会议论文
- 2013年新加坡法律和监管主要动态,由立杰事务所出版
- 新交所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由立杰事务所出版
- “各就各位,预备…跑!中国向东盟进军:注意事项”,由商法月刊出版
会议和专业活动
- 新加坡法律学会”中国外商投资”主讲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WTO与中国-法律变更和商业机遇” 主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投资策略-中国法律制度及商业环境”主讲
- Key Media “中国合同” 主讲
- 立杰律师事务所有关中国公司及资产上市课题主讲
- ButterworthsAsia “入世后的中国” 主讲
- 亚洲商业论坛有限公司”中国策略联盟及合资合作会议”主席、”法律及税务最新动态”主讲
- 新加坡律师协会”香港及新加坡的法律行业-开拓中国业务的合伙人”主讲
- 亚洲商业论坛有限公司”中国与WTO”主讲
- 中国企业管理及董事义务主讲
- Key Media中国企业的并购主讲
- 亚洲商业论坛”中国商法、外经贸委及合资合作合同”主席兼主讲
- “自由贸易协定-商业良机”主讲
- 亚洲新闻频道之”Strategic Minds”节目嘉宾,论述中国的法律及经营环境
- 第8波道”早安,你好”节目嘉宾,讨论中国的投资机会
- 电台93.8″中国-乘龙而上”系列谈话主讲,讨论中国的外资及法律漏洞
- 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中国投资政策”主讲
- 亚洲新闻频道有关海外发展、亚洲商业文化及向外探索的节目”The Agenda”嘉宾
- 新美自由贸易协定主讲
- 新日经济伙伴协定主讲
-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主办的新加坡的投资和融资环境主讲
- 新加坡印度工商总会主办的中国雇佣法律问题主讲
- 印尼公司法律顾问协会主办的跨境并购潜在风险主讲
- 中国北京、成都、上海、天津、重庆等地的新加坡投资法律法规主讲
- 日本CDI主办的亚洲市场和亚洲交易问题全球结构主讲
- 中东的中国外商直接投资和并购主讲
- 日本金融管理论坛主办的亚洲扩展和并购主讲
- 中国长沙的新加坡经商法律问题主讲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主办的“信仰的飞跃-进入未知领域探险”的主持和主讲
-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在纽约举办的《国际仲裁中涉及中方的风险管理和争议解决策略》讲座主讲
- 国际律师协会2013年在波士顿举办的《私人股权-私人兴趣》讲座主讲
- 公司法律顾问协会在洛杉矶举办的《以新加坡为跳板进军亚洲-在新加坡开展亚洲运营的实务解析》讲座主讲
- 中国青岛“有关在新加坡投资的法律框架”讲座的主讲
- 大华银行举办的“缅甸外商投资”的讲座主讲
- 中小企业中心举办的“从设想到行动-创新的出发点”讲座的主持和主讲
- HVS全球酒店业服务公司举办的2014年中国酒店投资会议的主持和主讲
- 2015年国际妇女节论坛 – “家庭、事业与人生”的讲座嘉宾
- HVS全球酒店业服务公司举办的2015年中国酒店投资会议的主持和主讲
- 2016年中国重庆中新互联互通融合峰会座谈会主讲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主办的2017年新中商务论坛主持针对各类不同客户的研讨会的主讲及主办
- 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举办的“新加坡潮州人的故事”英语出版物和英文/中文电子书发行的王瑞杰部长对话会的主宾
- 新加坡董事协会在中国北京举办的“上市实体董事计划(华语)”的主讲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举办的2019年新加坡与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商务论坛的主宾:智慧企业论坛 – 在数码时代中寻找机会(华语)
-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在中国杭州举办的SZETC研讨会的主宾 – 推进一带一路:东盟的机遇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举办的2019年第21届中小企业会议上同陈振声部长共同担任主宾:采纳全球创新思想促进增长
- 新加坡商业联合会与东盟商业咨询委员会共同举办的东盟数字化经济会议的陈振声部长对话会的主宾
- 首届中新经贸合作论坛暨中国企业(新加坡)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庆的主宾
- 为客户度身定制的各类研讨会的主讲的和举办人